中五男生涉登台中酒店經紀公司門造訪同校師妹時,對她上下其手,更涉企圖強姦對方,因師妹按著內褲才事敗。男生否認企圖強姦和非禮兩罪,案件在下午續審時,辯方在盤問時,師妹承認曾暗戀男師兄,更與對方談及性話題,並在WhatsApp向師兄提過:「我都唔介意幫你破處台中酒店經紀」和「在唔破我的處女膜的情況下,用手指去探。」惟師妹解釋,這些對話非等同很樂意和男生發生性行為。
現年21歲百家樂的陳姓被告,被控於2016年9月1日,在小西灣某單位企圖強姦和非禮事主X。被告和X在案發時分別為18和14歲,在同校就讀中五和中四。辯方盤問以視像系統的X,並引述台南搬家公司她早前錄取的口供,指她視被告為兄長。惟辯方繼續盤問下,事主X承認曾暗戀被告,並於案發前1、2天,把心意告知對方。但她否認與被告在2015年10月,案發近一年前時屬情侶關係,謂:「我唔肯定佢係咪鍾意我」。
X又承認,和被告談及「黃色笑話」。辯方指,X曾台南搬家推薦在校內問被告:「你想唔想同我搞野?」X因此於2015年10月11日凌晨1時許,在WhatsApp問被告:「希唔希望係我既真心話。」被告回應:「如果我係希望呢?」X答:「我都台中精緻招牌唔介意幫你破處。」X繼而在WhatsApp稱:「在唔破我既處女膜的情況下,用手指去探。」辯方庭上問X「探乜野?」X回應:「探處女膜在邊度。」
辯方續指,X在WhatsApp中寫到:「你想的話,台中藥局招牌我倒是沒有所謂」和「反正這是女人的天職」。被告反指:「你太早熟,係咪睇得太多A片?」又問:「點解你識呢啲野?」X在WhatsApp解釋:「網上睇穿越重生類小說,有言情成份。」X在庭上台中診所招牌解釋,當時只是開玩笑,這些對話並非表示她樂意和被告發生性行為。